备注: 1.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我校滨江校区参加考试,考生须自备2B铅笔、黑色签字笔、削笔刀、橡皮擦、透明垫板、透明文具袋参加考试。首场考试时,还须向考试工作人员提交《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》。 2.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安全,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,确保零风险,具体要求详见《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应考防疫须知》。 3.考生须于12月26日、27日上午7:30前,下午13:00前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A、B栋一楼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,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,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候考,以免误考。开考前一天下午17点前,考生可凭准考证察看考场; 4.考生只允许携带考试证件和上述规定考试用具到座位就座。进入考场时,个人携带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考场物品存放处,本场考试结束方可取回。严禁携带通讯工具、电子接收和发送设备、考试资料等违纪物品进入考场,对违纪和作弊考生严格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“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属于犯罪行为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 5.政治、外语科目考场安排请查看《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政治、外语科目考场安排表》;专业考试考场安排请查看《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一、业务二科目考场安排表》。考试日程如有变化,以考试当日公布为准。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|